本來我以為比比的到來能夠讓我家停車位常空著的問題能獲得改善,因為車位常常空著很容易讓沒車位的租戶眼紅,並且想霸佔那個位置,尤其是異常氣候發生的時候,雖然如果天氣真的很差、狂風暴雨的,讓那些租戶鄰居暫停也沒什麼關係,但人心就是很貪婪,一旦他們認為我們願意借停,就會無恥地一直「借」停下去,所以曾經有朋友建議我遇到有人亂停我家車位,直接報警處理就對了,總之在比比來之前,我家跟那些沒車位的租戶鄰居們的關係是非常惡劣的,他們在我眼中就是愛侵佔我家車位的大壞蛋,而我們家對他們來說就是小氣鬼。
後來比比終於來了,我家的車位時常有車在停,那些租戶鄰居廢話就少了,只是反而有時我拔拔麻麻開車來中壢住幾天,同車位在沒檔到別人的狀況下停兩台車也會被他們拿來說嘴就是了,我真覺得很奇怪,他們想用停車位不會去買嗎?或是他們不懂什麼叫使用者付費?這個車位是我家買的,就算我要空著種花,其他沒出錢的人也無權來停車吧?這麼簡單的道理不懂嗎?不然他們家買的電視也免費讓我看好了(車位應該比電視貴很多,因為想不到租戶鄰居家有什麼可以拿來類比的東西,只好用這個很弱的論點),莫名其妙!
不過今天要說的不是這一件,是另外一件學生租戶的,學生只會騎機車, 但現在學生也蠻機車的,他們好像沒有「亂停車會造成別人麻煩」的概念,有次回家我就遇到進入我家車位的車道上停了一台電動機車,剛好讓我無法駛入車位,機車上也沒有任何聯絡方式、而我也無法挪動笨重的機車,撥管委會電話沒人接,撥警察局電話也斷線,只能把車暫停在旁邊的車位空地前等待,但遲遲等不到機車車主,反而是等到了曾經跟我家有借停車位問題的租戶鄰居,雖然我第一時間也沒認出對方,因為我急需幫助,而且我也不能一直擋在別人車位前面,造成別人停車困擾,所以我便出聲請對方幫忙把機車挪動,讓我能先停好車,然後我吃飽了再來等那個沒有停車禮儀的機車主人,因為擔心機車主人是彪形大漢,想說吃飽才有力氣吵架,幸好我吃飽後也如同補充了一點小運氣,機車主人很快出現了,她正準備騎車逃逸前被我攔獲,我看她一付大學生樣,瘦瘦的長髮女生,竟然有辦法騎那台機車,但不管如何,我還是得發出警告,免得她認為以後都可以這樣亂停,於是我告訴她那樣停會造成我停車的麻煩,她說她知道了,這次是因為其他地方真的都找不到位置才那樣停,但我覺得她一點也沒有覺得不好意思或有道歉的意思,她還是一直在發動她的機車,我為了表示我的善意便告訴她以後如果真的還有臨停需求,請她要留下能馬上聯絡的方式,她說機車不是她的,以後不會再停了,然後機車發動,她便騎機車走了,我雖然一整個傻眼,但反正她都瀟灑地走了,我便瀟灑地幫她開車道捲門,既然她沒有因為機車被移而蒙生對比比的破壞之意,雖然也沒有禮貌,但反正不再見不相送,我得以安心地回家,只是感歎這個世界果然越來越自以為是了。